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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交通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近日,泰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泰州市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中推广应用信用承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行政效能,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内容、工作要求,规定了市县两级交通运输审批部门的工作举措。推进信用评价在行政审批中的应用,对信用评定等级为AAA(“好”)或者列入守信激励名单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办理经营条件年度审验、巡游出租汽车延续经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延续经营、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延续经营等审批事项时,就其符合审批条件、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签署信用承诺书,审批部门核查其信用信息后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作出审批决定后一定期限内对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情况进行现场核验。“信用+承诺”审批模式,大大压缩了审批流程,实现最大限度便企利民。
下一步,将通过门户网站、“信用交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并结合“信用交通宣传月”主题活动做好信用承诺制宣传工作,让市场主体深入了解信用承诺的内容与要求,引导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安全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