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九价HPV疫苗预约信息
【资料图】
宁海县第二医院
本批次九价HPV疫苗500人份,采取浙里办摇号预约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至7月29日,摇号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摇号结束后,预约成功的接种对象请按照预约时间前来接种疫苗。
预约人员:
①宁海县户籍人口,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②宁海县社保参保人员,需提供宁海县内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并现在仍持续缴费证明;
③宁海县医保参保人员,需提供宁海县内缴纳医保满6个月以上并现在仍持续缴费证明;
④宁海县学生,需提供宁海县(现在仍在就读)学生证;
⑤宁海县暂住人口,需提供宁海县内居住满6个月以上并现在仍在居住证明(暂住证);
⑥宁海县常住人口,需提供宁海县内房产证明(接种者名下或父母名下房产);
⑦宁海县公积金缴纳人员,需提供宁海县内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并现在仍持续缴费证明。
(符合上述七个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温馨提示:
1.新冠疫苗接种后需间隔14天才能接种,请新冠疫苗接种未满14天人员不要进行预约;
2.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进行接种,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3.接种时请带上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
4.2023年8月2日-8月31日上午7:30-10:30(双休日除外),请在此时间不能前来接种疫苗的人员不要进行预约,否则预约成功也将视为自动放弃。
宁海县妇幼保健院
本批次九价HPV疫苗共200人份,采取浙里办摇号预约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8月3日,摇号时间为2023年8月4日,摇号结束后结果将在微信公众号[宁海县妇幼保健院官微]上进行公示,预约成功的接种对象请按照规定时间前来接种疫苗。
预约人员:
①户籍为宁海县常住居民;
②接种年龄为9-45周岁女性(妊娠期或哺乳期不可以接种)。
温馨提示:
1.不符合预约条件的人员请不要进行预约;
2.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进行接种,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3.若有其他疫苗接种史的,请间隔14天以上再行接种;
4.接种时请带上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
5.摇号成功后,请在2023年8月30日前(接种日为每日上午8点至11点),预约挂号简易门诊(成人),也可提前通过预约电话65120120或“健康宁波”微信公众号预约(预约接种时间以县妇幼保健院预约时间为准),开单接种。
点击下载浙里办APP:找到【预防接种】栏目后选择医院进行预约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