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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肖玲 罗晓 刘笑贫)6月16日,碧水盈盈、绿树荫荫。蓝山县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内,2023湖南省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正式启动。
活动中,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长沙市开福区、株洲市石峰区、湘潭市岳塘区、衡阳市珠晖区、永州市蓝山县5地法院共同签订《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开福区法院向株洲市石峰区、湘潭市岳塘区、衡阳市珠晖区、永州市蓝山县4地法院进行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巡回审判点授牌。湘江源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同时揭牌。
“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湘江流域5市唇齿相依、山水相连,生态环境休戚相关。近年来,长沙、永州、株洲、湘潭、衡阳法院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紧密结合湖南生态环境特点和司法保护需求,把审判执行摆在核心位置,以司法力量守护优美环境,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湘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此次活动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进《长江保护法》的有益探索,也是两个中院深化交流合作的重大举措。根据框架协议,两个中院、5个基层法院将在湘江流域环境司法保护、生态修复、环境资源司法专门机构建设和环境资源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加强协作,共同筑牢湘江源头司法保护屏障,以司法力量共护母亲河湘江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作为集中管辖长沙、湘潭、株洲、衡阳、永州地区涉湘江流域水污染及涉生物多样性保护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的开福区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在岳塘区法院、石峰区法院、珠晖区法院、蓝山县法院设置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这是我省首次设立跨区域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
启动仪式后,全体参会人员前往湘江源调研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