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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2-08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本次大会应到代表 220 人,实到代表 214 人。大会选举李佳同志、杜琦同志、陈丹同志、蔡廷华同志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人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李佳同志、杜琦同志、陈丹同志、蔡廷华同志简历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附件 简 历 李佳,女,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EMBA。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任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公益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国际合作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人事部员工、业务主管,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主管、北京分部副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经理、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李佳同志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杜琦,男,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学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兼任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合规总监,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保全部债权债务清收岗、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合规管理岗、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监事。 杜琦同志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陈丹,女,1988 年出生,中共党员,数学硕士,注册金融分析师。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任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模型风险管理岗,加拿大丰业银行业务分析岗,加拿大安大略省医疗业养老金基金公司业务分析岗,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风险管理岗、内部模型验证岗。 陈丹同志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蔡廷华,女,1985 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招聘管理岗;兼任长江证券公益慈善基金会监事。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企划宣传岗、品牌与文化管理岗、企业文化建设岗。 蔡廷华同志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